4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组织了《全国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管理专题培训会》,会议讲解了2024年投资系列支持政策和项目管理基本制度、投资项目用地要素保障有关法规政策、投资项目环评要素保障有关法规政策、投资投融资模式、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等内容。
2024年4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组织了《全国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管理专题培训会》,培训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讲解了2024年投资系列支持政策和项目管理基本制度、投资项目用地要素保障有关法规政策、投资项目环评要素保障有关法规政策、投资投融资模式、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等内容。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韩志峰韩志峰司长
1、强调了PPP新机制四条红线,必须严格遵守:
(1)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可以一视同仁原则在项目建设期对使用者付费项目给予政府投资支持,可以按行业统一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不得针对单个项目私设补贴标准。不因采取PPP模式而额外新增地方政府的财政。
(2)准确把握使用范围,对于市场化程度高商业项目、产业项目,纯公益性性项目不得采取特许经营项目。
(3)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115号文中列出了民企参与特许经营项目的清单,明确提出行业类别,应该由民营企业控股、参股的一定要按清单严格执行。
(4)严格落实PPP新机制地方本级国企的参与要求,除了资本金注入外,地方本级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不得作为PPP项目的招标方、控股方。
2、同时提到,将加大PPP新机制违规项目的惩戒力度:
“PPP新机制出来,我们反复传达政策精神,各地方对PPP新机制有全面了解和深刻认识。但近期发现,个别地方我行我素,踩红线、闯红灯,推出明显不符合PPP新机制的特许经营项目,让本级政府国企中标当地特许经营项目,未按清单要求引入民营企业参与。”
我们通过省级发改委叫停了这些项目,并把决策流程、决策部门,决策人员上报到国家发改委。“PPP新机制推出半年,一些地方不是不懂政策要求,而是明知故犯,顶风作案,相当于在警察眼皮子底下闯红灯,这是对PPP新机制的无视和亵渎,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质疑和挑战,是不讲政治的直接体现。”
“对于任何不符合PPP新机制的项目,一经发现,决不姑息。各省级发改委要切实负起责任,提高警惕,睁大眼睛;主动作为、主动监管、主动识别,主动叫停不合规项目;对出现违规数量多的地方,通报批评。对一些明知故犯的项目,对一再出问题的市县,我们将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处理,必要时抄送审计纪检部门。”
二、赵成峰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
当前投资工具与额度,超长期特别国债1万亿,中央预算内投资7000亿,地方政府专项债3.9万亿,增发国债1万亿。
投资项目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备案制)。政府投资项目应批复项目建议书(要不要干)、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能不能干)、批复初步设计及其概算(怎么干)。
政府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包括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四种方式,前面三种为主要方式。
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督,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执行,包括日常管理、监测调度、监督检查、打捆切块下达投资计划项目、后评价等五个内容。
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主要环节,包括项目生成、资金申请、审核管理、计划下达、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六个环节。
要求切实规范投资活动,强化项目全过程在线监管,“做好项目后评价,形成项目决策、实施、运行、评价、反馈的管理闭环”。
3、陈莹处长(自然资源部):
严守资源安全底线、共同开展项目前期、用好用足政策。
4、唐亚平处长(生态环境部):
严打环评违法行为,强调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环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分类管理,建立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外资层面等重大项目)。
具体落实两阶段,
第一阶段,编制项目环评文件,由建设单位编制,报送生态环境部门;
第二阶段,审批环评文件,由生态环境部门在60日内完成审批。
其中,第一阶段典型问题包括,
问题1:建设单位重视不够,编制滞后或明显不符合要求;
问题2:有的项目存在硬伤,触碰生态环境底线;
问题3:有的项目本身不成熟,导致环评工作较难推进;
问题4:有的项目未统筹好公众利益,导致“邻避”问题发生;
问题5:有的项目环境影响重大且复杂,导致较长时间深入研究论证。
各方应引以为戒,避免问题发生。
要求凝聚各方合力守住绿水青山第一道防线。
5、李泽正主任(国家发展改革委):
熟悉项目资本金、项目融资结构、项目融资方案、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等基本概念和情况。
政府投资资金包括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两类。
中央财政性资金分为中央预算内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长期建设国债(或有)。
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分为地方预算内资金、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专项债。
股权融资分为公开市场股权融资和非公开市场股权融资。债券融资是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非标融资现在控制比较严,相对较少。
盘活存量资产:
(1)边界清晰,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增长空间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基础设施REITS、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战略投资。
(2)现金流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或权益:资产证券化、售后回租。
(3)具有一定收益,适宜由社会资本运营的基础设施项目:PPP模式。【特许经营也是PPP模式的一种】
PPP特许经营:
聚焦使用者付费,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目前贵州项目最多,希望都是规范的。目前随手看了10个项目,其中1个就是明显违规的,甚至地方国企中标地方项目,光明正大公示,后面检查和审计都过不去。
6、李东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
投资监管工作主要依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10号令)《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综合监管办法》( 发改评督【2022】795号)《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
投资监管制度主要包括:投资计划监测调度(通过重大库开展定期检测分析和预警)、投资专项监督检查(深入基层实地开展穿透式检查问题,九个内容,包括投资计划分解转发方面,项目建设内容方面,项目安排方面,项目实施进度方面,项目前期工作方面,资金到位拨付等)、投资计划执行评价(《关于对地方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情况开展评价的方案》(发改办评督【2021】193号),7项指标)、重大项目后评价、重大项目督导落实、投资专项评价。
监管调查2467个项目发现,61.7%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不扎实。
四个表现包括:建设方案随意调整35.7%,项目用地不落实33%,前期手续审批耗时比较长20%,规划选址困难11.3%。
形成监管合力:采用远程视频检查,收集掌握项目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开工令、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资金支付凭证、竣工结算报告等关键资料的关键页,约30页,能够较为全面的掌握项目实际进展。认真推动问题整改,特别是对前期工作不到位的项目要从严整改。用好监管成果,建立对有关单位的奖优罚劣机制。